GB/T 10001.1-2012《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1部分:通用符號》基本信息
標準號:
GB/T 10001.1-2012中文名稱:
《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1部分:通用符號》發(fā)布日期:
2012-12-31實施日期:
2013-06-01發(fā)布部門:
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出單位:
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59)歸口單位:
全國圖形符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 59)起草單位:
中國標準化研究院、國家旅游局監(jiān)督管理司、鐵道部運輸局、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、中國人民大學藝術學院、清華大學外語系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標準定額司起草人:
白殿一、張亮、汪黎明、陳滋頂、安姚舜、劉家偉、楊永林、衛(wèi)明、鄒傳瑜、陳永權、張茜中國標準分類號:
A22術語、符號國際標準分類號:
01.080.10GB/T 10001.1-2012《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1部分:通用符號》介紹
GB/T 10001.1-2012《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第1部分:通用符號》是中國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12年12月31日發(fā)布的一項重要標準,自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一、標準適用范圍
該標準適用于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、制作和使用,包括但不限于交通、旅游、文化、教育、醫(yī)療、體育、商業(yè)、工業(yè)等領域。同時,該標準也適用于相關的產品、設施、設備和服務。
二、標準主要內容
1、術語和定義:標準明確了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相關術語和定義,包括公共信息圖形符號、設計要素、使用環(huán)境等。
2、設計原則:標準規(guī)定了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原則,包括簡潔性、易讀性、易識性、通用性、美觀性等。
3、設計要求:標準對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提出了具體要求,包括圖形符號的尺寸、顏色、形狀、線條、文字等。
4、制作要求:標準對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制作提出了具體要求,包括材料、工藝、質量、安裝等。
5、使用要求:標準對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使用提出了具體要求,包括設置位置、設置方式、設置數量、維護管理等。
三、標準實施意義
1、提高公共信息傳遞的準確性和有效性:通過規(guī)范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、制作和使用,可以提高公共信息傳遞的準確性和有效性,減少誤解和誤讀的可能性。
2、促進社會和諧:公共信息圖形符號是社會交往的重要組成部分,規(guī)范其設計、制作和使用,可以促進社會和諧,提高公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。
3、提升國家形象:公共信息圖形符號是國家形象的重要體現,規(guī)范其設計、制作和使用,可以提升國家形象,展示國家的文化魅力和科技實力。
4、促進相關產業(yè)發(fā)展: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計、制作和使用涉及多個領域和行業(yè),規(guī)范其設計、制作和使用,可以促進相關產業(yè)的發(fā)展,帶動經濟增長。
檢測流程步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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